书籍详情

查看目录

阅读设置

加入书架

章节报错

阅读设置

主题背景

1 2 3 4 5 6

正文字体

微软雅黑宋体楷书

字体大小

|18|

页面宽度

800900100011001200

北宋社会阶级结构和赋税制度(5/7)

书名:帝国的黎明  作者:鼓元吉  字数:5313字  更新时间:2021-03-17 22:51

  【帝国的黎明】小说免费阅读,请收藏 零点小说【0xs.net】

  折变时官府随意抬高和压低价格。官府和商人、地主串通一气,借折变贪污谋利,交税的农民遭到沉重的压榨。

  (3)官庄租赋官庄田地招佃客耕种,由官府收地租,称公田之赋.官田无人交二税,官府往往又把二税加到官庄佃客头上,即所谓重复取赋.佃客受到双重剥削。

  (4)杂变五代十国时期,各割据国巧立名目,设置多种苛捐杂税,敲剥财物。宋统一后,这些苛捐杂税全部被承袭下来,统称之为杂变,又叫沿纳.杂变比五代时的杂税,更要苛刻。如南唐时,允许人私下造酒,交曲钱,又以官盐折换百姓的绸绢、粮米,而宋则禁止私人造酒,不再支散官盐,但原纳曲钱、绸、绢和粮米的人还要照旧额交纳。杂变包括蚕盐钱、牛皮钱、蒿钱、农器钱、鞋钱等多种名目。除了规定的杂变以外,宋朝还以进奉、土贡(贡献土特产)等等名义,随时勒索多种财物,强迫农民贡献。

  如遇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显示不全,乱码错字,请更换谷歌浏览器即可正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