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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朝魂穿,他成了史书上匆匆落幕的少年天子——刘承祐。覆辙在前,亡国之谶如影随形,旧朝烟云散,后汉开新纪且看他如何于乱世残局中定风波,于风雨飘摇里安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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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群众,穿越成贾赦之子,贾琏之弟。 靠着吃瓜见证,红楼名场面,获得吃瓜见证点。 100点见证点,可抽取七品以下官员效忠。 1000点见证点,能不能抽衙门? 10000点见证点,能不能直接抽军队? 贾瑀主打一个,尊重他人选择,我自吃瓜成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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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年间,天下太平,豫西乡间的刘进有了点野心,现代人的好奇、狂妄还有执念,来到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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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室衰弱,群雄逐鹿。徐州陶谦、兖州曹操、扬州袁术,窥探中原。刘公初居小沛,深陷纷争,欲问前程何在?子刘桓携母南下,望父成龙,文辅安邦,武以定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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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3年,17岁的丹麦王子乔治来到雅典,成为了希腊人的国王。人们说,是他改变了一切。在评价他时,历史学家这样写道:他接手的,是一个贫穷、混乱、绝望的半岛小国。他留下的,是一个稳定、强盛、繁荣的近东大国。他用六十年的时间证明了:一个国家的强盛,不在于激昂狂热,而在于务实冷静;不在于穷兵黩武,而在于克制耕耘。诗人则如是称颂他的功绩:当闪电划破长空,雷鸣响彻君士坦丁堡之时。从利比亚到巴库,凡闻我东正教钟声之地,皆为我巴西琉斯之荣光所照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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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乱世,群雄并起,只为争夺那九五至尊之位。这里不仅有终极天命在身的秦日天,更有位面之子刘秀,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各大帝王齐聚一堂,最终还是天命眷顾的秦日天一统天下。然而,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是为变数。这一次,王莽再次逆天而行,以一个全新的身份,再次光临汉末时代,让秦日天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穿越者,让唐宗宋祖看看,什么是盖世天骄。日天:我感觉我是一个假的穿越者,王羽这小子太苟了。刘秀:王羽,我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为何如此相逼。王羽:秦日天,刘大魔导师,这就已经受不了了,更难受的还在后面呢,这一次,就让一切都宣布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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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机缘巧合之下来到清末民初的人士,在北平的生活。这是一本平淡的小说,写的也是平淡的故事。不喜勿扰,静静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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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历十五年冬十月,仙山现于海州湾,有仙人受太祖高皇帝之托降于安东卫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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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昱来到贞观六年的长安,漫长的夜晚让习惯了现代夜生活的他难以适应。好在他有系统,只要熬夜就能获得各种奖励:历史记载,文化常识,科学技术,熬夜小零食……为了更好的生活,为了建设这大唐的风华绝代,李昱势必要成为熬夜冠军。而当他发现,其他人陪他熬夜也可以让他获得奖励时。李昱下定决心,敲开了新邻居世民的门扉。世民亦未寝,两个孤寂的灵魂在漫漫长夜凑到一起,拉起月不落天唐上国的大幕。咚咚!世民:“弄啥哩?”(困)李昱:“晒月亮!!!”(激动)【乐子文】【无权谋】【日常向】【非群像】【残缺的历史正文有被修改的迹象,不喜可喷】【剧情一点儿也不幽默,总之就是看就完了】【大唐人,乐起来,不准睡】【码完,睡觉,我是大唐人,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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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刘骥回首波澜壮阔的一生,发现自己的兄弟是截胡的,谋士是截胡的,武将是截胡的,就连女人都是截胡的......“哎。”“朕这一生到底什么东西是自己的啊!”“陛下,这江山是您的啊!”“胡说!这也是朕截胡的!”......大丈夫生不五鼎食,死亦五鼎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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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年,阿尔卑斯山脉以北的格列宁根伯爵领。弗里德里希·冯·施陶芬穿越到这已经十多年了。原本他只想当个伯爵继承人,等父亲去世后继承爵位,安稳过完这一生。可是机缘巧合下,他成为小国王的侍从,并在几年后的政变中险些被杀。被驱逐回领地后,他彻底清醒:乱世即将到来,即便是国王,没有力量也只能任人宰割。在父亲的支持下,他开垦林地,招揽工匠,建立工坊,扩建军队,默默积蓄实力。如今,国王成年开始亲政,意图重振王权;诸侯窃取王室领地,不愿服从于君主;教会历经百年改革,试图脱离世俗控制。在这混乱的局势中,弗里德里希握紧手中剑,决定走出自己路。【注:此世界并非全部写实而是部分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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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本来,刘恭是准备精忠报国的。但他遇到了长着猫耳朵的西域美少女。而且是真的猫娘。唉,此间乐,不思唐。……以下是正式版:这是个不一样的大唐。猫娘、人马、翼手、蛇娘、人鱼遍地走,从凉州到长安,从幽云到岭南。但这又是个熟悉的大唐。晚唐年代,节度使们草菅人命,蛮夷戎狄四面叩关,汉家天下摇摇欲坠。刘恭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来到了归义军。(本书别名:《你这大唐怎么有猫娘》《大唐的疯狂动物城》《异世界大唐的兽耳娘图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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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苮身怀奇书,觅求修真之路。游戏红尘,懒求功禄,一心旁门左道之术。获花中牡丹顾,得绛珠仙草慕。大观园里,玄门洞开,尽揽金钗终成归宿。太虚幻境重开宴,警幻仙子也惊呆:哪来的歪才,不修缘法修外道,倒把薄命册子改成了长生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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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斌穿到了1763年。好消息是,他穿的地方是北美,不会因为发型而被当成反贼。坏消息是,他没有穿越者常备的系统外挂,只有一个身体逐渐变强的正向buff和魅力加成……望着新英格兰的绵长海岸线,陈文斌眼神忧郁。“……看来十年内平推世界是没戏了,我只好勉为其难做一做美利坚国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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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汉书》: 后汉乱世,天下纷争。 社稷有垒卵之危,生民有倒悬之急。 幸有先帝刘玄德崛起于幽州之地,以楼桑子弟为腹心,涿郡健儿为肱骨,燕赵虎贲为爪牙,齐魏之士为鞭笞,乌丸、鲜卑之众为犬马。 扫清六合,席卷⼋荒,万姓倾⼼,四⽅仰德,此⾮以权势取之,实乃天命所归也! 然而,楼桑子弟、涿郡健儿、燕赵虎贲、齐魏之士们都清楚: 宁愿惹了主公刘备,也不能惹了主公的从弟——刘昕。 他,才是刘备的天命。 (本书依据三国正史为主,喜欢演义向的还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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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400万字精品完结书,放心阅读】逃到高唐县,救他的人是刘备——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县令。为报救命之恩,孙羽便开始尽力辅佐刘备。他拿出自己在国防科大学到的知识,教刘备:怎么屯田能让亩产翻三倍怎么练兵能让五百人当五千人用怎么搞情报能让敌人裤子都来不及穿并为刘备规划好在青州的发展路线——北有黄河可阻河北,西有泰山可隔河南东临沧海,鱼盐之利南收徐州,合并青徐收纳青州黄巾,屯田练兵。孙羽看着这支被他一手带起来的队伍,忽然意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他好像,真的,教出了一个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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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年过去,人们还是希望丞相赢。汉建兴六年,公元228年一月,一个叫方敏的年轻人来到了季汉巴西郡汉昌县。这一年曹叡刚刚登基不足两载,平定内乱,抵御外敌。这一年诸葛亮一出祁山,攻破陇右,包围上邽。这一年司马懿千里奔袭孟达,用兵神速。这一年,马谡与张郃相遇于街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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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7年,一位落榜艺术生穿越到刚登基不久的崇祯身上。于是大明帝国的命运从那天开始,发生了一些小小的改变。孙传庭:“明使至,弗敢动,动则灭国!”大明荣誉子民牛顿:“来到大明之后我才知道什么叫如鱼得水!物理?那只不过是斗争之余的一点小爱好罢了!”魏忠贤:“咱家就是陛下最忠心的一条狗,陛下让咱家咬谁就谁。”“好哇!!!奸臣已经自己跳出来了!东林党是一个!还有朝中那些主和派!”王承恩:“以后过来送九族我们欢迎,做官,不行。”晋党:“浙党也是朋党,为什么他们可以在大明做官!?”王承恩:“我们跟浙党谈好了,而且他们是忠君的。”晋党:“我也可以忠君!我也可以给陛下当狗!”……多年以后。面对匍匐在地的异国子民。大明百姓准会回想起他们的皇帝战前演讲的那个下午。“用大明的剑去为大明的犁赢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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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军事博主被系统拉入真实历史战场。一战的泥泞战壕,他要在毒气与机枪中活下去;古罗马的竞技场,他要在万人欢呼中杀出血路;十字军的耶路撒冷,圣殿骑士与阿萨辛的刀锋在月光下交错;大航海时代的加勒比,海盗黑旗下是无尽的黄金与背叛;美国西部的荒野,左轮手枪的硝烟里,文明与野蛮正面交锋……别人眼里的绝境,在他这里都是历史答案。一战堑壕,他让整个连队活着走出绞肉机;古罗马,斯巴达克斯邀他共谋起义大计;耶路撒冷,狮心王理查德向他请教攻城之策;加勒比海,无敌舰队在他的火船下化为灰烬;美国西部,“比死神还快的枪手”名震荒野……维多利亚庄园的下午茶与贵族的虚伪,罗马元老院的阴谋与角斗士的怒吼,耶路撒冷的圣光与黑暗中的匕首,加勒比海的烈酒、宝藏和桅杆上飘扬的骷髅旗。他是堑壕里的幽灵,竞技场上的屠夫,圣城中的刺客,海上的掠夺者。(历史无限流+热血厮杀求生+沉浸式历史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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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神龙三年,此时内忧外患,庸主在位,妖后当朝,边军连年死伤,天下民不聊生。好在我成了弘农杨氏的族中子弟,而且我的姐夫李重俊还是当朝太子,这辈子都可以高枕无忧了。什么叫我明天得跟着姐夫去攻打玄武门?......往后数年,大唐文成武德,重新威震四方。本人已对洛水发誓,这是一个美好团圆的故事。如果我说谎,那我就是一个玩公主、屠世家、弄权柄、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谋朝篡位的掌权外戚!